12月25日上午,来自省属18家公立医院及各市公立医院与各家药企签订协议,确保在12月31日前,我省全面执行国家“4+7”试点扩围结果和各项配套政策。签约购销合同的试点扩围药品为25种慢病治疗常用药,预计降幅一半以上,每年可为患者减负10亿元以上。
什么是“4+7”带量采购?据介绍,国家药品集中采购先行试点城市——北京、天津、上海、重庆4个直辖市和沈阳、大连、厦门、广州、深圳、成都、西安7个城市(即4+7个城市),通过药品集中采购,用“以量换价”的方式来推动药价的大幅降低。试点自4月1日启动实施,25种药品大部分为慢病治疗常用药,如:高血压、高血脂、精神类、癫痫类、抗菌素、镇痛等药物,中选药品平均降幅52%,最高降幅96%。以降压药“苯磺酸氨氯地平”为例,原来市场价格为每盒近30元,降价后一盒仅售0.84元。
为了让更多患者享受到药品降价红利,今年9月,安徽省等全国20多个省份全部参与了试点扩围,并在上海开展联合招采,最后中选药品价格比4月份“4+7”11个城市的中标价格又有不同程度下降,平均降幅达到25%。此次全省公立医院与药企签订购销合同,标志着安徽省扩围正式进入实施阶段。根据2018年全省公立医院对25种药品的用量计算,总采购量超过20亿,按照新的价格采购后,将至少能减少费用10个亿以上。
省医保局表示,我省在12月31日前将全面执行“4+7”试点扩围结果,减轻患者用药负担,降低企业交易成本,让降价成果惠及全省患者。而且此次实施范围是全省所有公立医疗机构、军队医疗机构,鼓励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自愿参与,药品采购周期不少于两年。